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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力度
    发布日期:2010-06-20
未来3年,国家将争取解决750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40万户林区、垦区、煤矿等棚户区居民的住房问题。其中,计划于2009年解决260万户城市低收入家庭和80万户棚户区居民的住房;同时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今年安排近80万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今年安排的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493亿元补助资金,绝大部分已经下到了地方,下到了项目上。与此同时,地方各级政府也积极安排落实配套资金,加之一系列制度和政策上的保障,目前,我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顺利。
投资力度明显加大
今年上半年,我国全面推进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力度明显加大。
具体来看,廉租住房建设方面,今年上半年,已开工廉租住房建设105万套,占全年计划的59%;计划投资1048亿元,已完成投资310亿元,占30%。东部其他非中央补助投资省份开工(筹集)6.4万套、319万平方米,完成投资50亿元。全国新增租赁住房补贴户数53万户。
林区、垦区和煤矿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方面,今年上半年,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开工15万套、750万平方米,均占计划的96%;计划投资92.7亿元,已完成投资12亿元,占13%。垦区危旧房改造已开工12万户、859万平方米,分别占计划的47%和55%;计划投资152.6亿元,已完成投资43.9亿元,占29%。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总投资35.8亿元,已完成投资17.3亿元,占48%。
多项举措保证投资质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在资金得到保证的基础之上,保障住房建设还需在土地、质量、组织和监督等方面采取措施,以保证投资质量。
资金方面,除了加大投资力度之外,中央代地方发行的国债资金也应重点安排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商业银行根据人民银行的有关管理办法,将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土地方面,国土资源部要求各地对列入规划和年度计划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优先安排建设用地。
工程质量方面,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工程质量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和管理,保证其应有的功能和应有的质量。
此外,组织方面,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将负责廉租住房建设、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统一协调;监督方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明确要求,县、市一级要完成年度规划目标和计划任务,并加强对这方面的监督考核。
工程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为了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这一关系民生的大事做实做好,各地从实际出发,拓宽渠道、不断创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比如,北京市建委会同相关部门经过统筹规划,尽量把政策性住房项目安排在地铁、公交线路沿线,保障了居民出行便利;厦门市在建设社会保障性住房小区中坚持“小户型、功能全、装修到位”的原则,小区配套设施和基本生活功能设施配备齐全,老百姓只要搬入家具就可以居住;截至目前,青岛市通过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的方式,已对11438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施了廉租住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610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已经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重庆市则初步建立了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面向危旧房改造中的拆迁家庭提供限价商品房、面向农民工提供经济租用房等4种住房保障方式,以及住房公积金、住房置业担保两种服务方式的住房保障体系。 (建筑时报 亢 舒) ②